夯地基的加固深度估算是夯技术理论中重要又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的问题之-:近十几年来,外诸多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对此进行一系列的研究和探讨。
加固法的定义目前还不够明确,渚多文献众说纷云这种状况对加固深度的研究甚为不利,应当予以改变。
关于加固深度的提法柑当混乱。夯法创始人Menard称之为“加固深度”.也有许多文献采用同样提法.而其他如“影响深度”等,另外一些提法约有七、八种之多。有些资料及书刊共至前后不相一致。由于提法各异,容易造成误解,建议予以统一,以便交流。
在分析、比较现有荐种提法之后.建议仍使用“加固深度”一词,言简意赅.可以明确反映夯使地基在深度内改善原有不利性状的点。
无论是变测加固深度,还是选定要加固的深度,都涉及其具体标准。这方面的研究也存在许多同题,有待探讨。有.嗨单位或文献提出以地塾承载力、标霓击数等力学指标的规定值作为确定夯地基加固深度的标准。这种规定方法对某一具体工程可能合拍,但不能一般地用于大多数夯工程中,因为这些规定指标朱考虑地基原有状况,而只是作为夯后总的指标求平。如果地基原有指标值与此差别无几,则实测指标之到的规定值,是否为蜢夯所致就不能判定,因而也无从判定夯实结论果;况且,夯法处理地基的具体目的可能不尽相同,工程地质条也会有差别,用而要求地基的指标就不相同,从而不能共用这些规定指标。
然而在另一方面,无论目的如何,地质条件怎样,使夯引起的附加应力在要求深度处到程度。在地基沉障计算中,地基压缩层下限常按应力比或变形比法确定。借鉴于此,建议以夯可能使地基原有应力水平产生在行变化这一角度来定义加固深度。当然,如何考虑夯附加应力尚需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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