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夯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作者:恒鼎地基
发布日期:2018-11-21 09:57
信息摘要:
强夯地基处理可根据加固原理、适用条件和施工工艺划分为强夯法和强夯置换法两种类型。
基本规定
3.0.1 夯地基处理可根据加固原理、适用条件和施工工艺划分为夯法和夯置换法两种类型。
3.0.2 确定夯地基处理方案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上部结构及基础设计资料;
2 对于人工填土地基,应详细了解填土场地原地表的地形地貌、地表植被、地表水分布及填土前的地表处理、排水、清淤等情况;了解填土的岩土成分、土石比及颗粒类配等;
3 根据工程的要求和地基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夯地基处理的目的,处理范围和处理后要求到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4 结合工程情况,了解当地夯地基处理施工经验和施工情况,对于有不一样要求的工程,尚应了解其它地区相似场地上同类工程的处理经验和使用情况等;
5 搜集临近建筑、地下工程和有关管线等情况;
6 掌握工程场地周围的环境情况。
3.0.3 在选择夯地基处理方案时,应考虑上部结构、基础和地基的相互作用,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选用夯地基处理地基或加上部结构和夯地基处理地基相结合的方案。
3.0.4 对已确定的夯地基处理方案,宜按工程地基基础设计等类和场地复杂程度,在有代表性的场地上进行相应的现场试验或试验性施工,并进行要的测试,以检验设计参数和处理结论果,如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查明原因,修改设计参数或调整地基处理方案。
3.0.5 夯地基处理可与其它地基处理方法组合形成联合地基处理方案。
3.0.6 经夯地基处理后的地基,当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而需对本规程确定的地基承载力征值进行修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宽度的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应取;
2 基础埋深的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应取1.0。
经处理后的地基,当受力层范围内仍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尚应验算下卧层的地基承载力。
3.0.7 按地基变形设计或应作变形验算且需进行地基处理的工程,应对处理后的地基进行变形验算。
3.0.8 受较大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工程,当建造在处理后的地基上时,应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
3.0.9 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或单给机构负责工程监理,施工结束后按本规程规定或有关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
3.0.10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应符合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3.0.11 对需进行地基变形计算的工程,经夯地基处理后应进行地基沉降观测,并符合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